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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惠州严控楼盘定价,限高也限低

2016-11-01 来源:美房多

惠州市发改局、市房管局联合发布《关于明确惠城区仲恺高新区商品房价格申报监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开发商楼盘价格申报给出了详细的操作指引和严格的规定。这是继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以及开展系列巡查之后,惠州市政府稳房价的又一重要举措。


从2016年11月1日起,惠城区、仲恺区在售楼盘未重新录入监制价格的,将无法进行网签。同时,商品房销售实际成交价低于监制价格的10%,将被限制网签功能。此外,10月18日之后重新申报价格的楼盘,60天内不能申请调价,这意味着开发商不能随意提价了。
限价政策有哪些亮点?
限高:申报监制价格不得高于该楼盘项目前3个月的网签交易加权平均价。
限低:商品房销售实际成交价不得低于监制价格10%的。
限时:10月18日后重新办理价格申报监制的,60天内不予办理价格调整。
曝价:惠城、仲恺价格主管部门完成楼盘项目价格申报监制后,将楼盘申报监制办理情况及价格在其网站公布。
监管:惠州价格主管部门将常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影响的价格违法案件从严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
“限高”为何还要“限低”? 防止价格虚报扰乱市场
《通知》规定商品房实际成交价格不得突破监制价格,且不得低于监制价格的10%。这一度被个别人士误读,片面理解为惠州要求房地产开发商不得降价。其实不然,这一规定是为了避免开发商申报的监制价格虚高,而实际销售却大打折扣,误导购房者、扰乱市场,同时房价上涨时也留下跟风上涨的空间,催生“一天一个价”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