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建委昨天宣布,自今日(11月29日)起,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则表示,公积金贷款利率、贷款额度等也将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11月28日, 上海市住建委、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旨在进一步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一些媒体在报道上海市楼市信贷政策调整时,形容为再度加码。但实际上,上海此番调整以补刀来形容更为准确。这是因为,在“沪六条”出台50天之后,上海发现原来的政策力度不够,因此补了一刀。
10月8日晚,在国庆黄金周国内城市密集出台调控政策之后,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要求,严格执行限购、限贷等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对有意规避限购、限贷等相关规定的行为,强化监管措施,加大管控力度。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态势,确保上海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但从“沪六条”具体政策来看,主要是对以往政策的强调和重申,主要包括:进一步加大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力度;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资金来源监管;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预销售管理;严厉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实行存量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等。这其中,其实没有涉及到信贷政策的调整,甚至连离婚购房也没有像深圳一样做出新的限制。因此,此番补刀实属正常,尤其是公积金政策的调整与深圳的思路十分相似。
需要指出的是,在深圳和武汉最近相继对信贷政策实施新的调控之后,的确分别在一线城市和二线热点城市做出了新的示范(详见“文过是非”11月16日文章《深圳武汉楼市调控再度加码用意何在?或在一二线城市各树一个参照》)。后续跟进的城市将越来越多,甚至广州南京一度传出暂停个人房贷的消息。而此次上海对于信贷政策的调整证明,在人民币加速贬值的背景下,防范金融风险的确在当下已经成为压倒一切的任务。这与以往有着本质区别,对于必须十分清醒。
与上海相似的还有天津。继今年9月30日出台“津七条”调控政策后,11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会同天津银监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信贷政策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天津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决议进一步调整天津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其主要内容是:对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但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预计在天津之后,还将有一些城市补刀。